2019年江西五年制大专要线

ganzhou
2019-06-29 浏览1713次

  一是系统边界的扩大。近十年来,我国职业教育的热点一直在课程上,希望实现“中心”。许多老师按照德国的方法开发出了项目化课程,这是一种积极的态度和可贵的尝试。然而,在宏观问题没有解决的条件下,微观问题不可能真正解决。老师们并不清楚这些课程到底是在学校实施还是在企业实施,-多的人是在抱怨企业不配合。集团化办学解决的是办学模式问题,希望将教育与产业组成一个新的系统,这远远超出了学校的边界,其难度比课程开发要高得多。

  二是制度供给的不足。集团化办学的具体实现形式包括建立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、实施现代学徒制模式等,但这种带有根本性的涉及政治、法律、经济、文化和教育诸多领域,绝不是门可以单独做好的事情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,教育发展必将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。就拿目前的企业法来说,出台时的出发点是减轻企业负担,解决企业办社会的问题,因而并没有规定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义务。只有当经济界和教育界都意识到职教是转型升级的动力时,企业参与职教才能真正成为全民意志。

  三是师资队伍的薄弱。我国台湾地区实施产教合作,前提是职业学校要集聚一批技术精英。但我国职业学校缺乏合理的教师入职标准,多数教师都没有行业企业工作经验,与企业缺乏联系,这就加大了校企合作的阻力。尽管近年来实施了“国培计划”,对教师素质的起到了一定作用,但总体来说是“杯水车薪”,技术精英仍是凤毛麟角,师资队伍结构没有发生根本改变。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。职业学校教师与企业人员“隔行如隔山”,聚在一起就缺少共同语言。

  四是行业组织的缺位。职业教育本质上是一种行业教育,在发展规划、资源配置、教学框架和质量监控等方面都需要充分发挥行业作用。由行业组织负责职教集团的管理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模式。但是,目前的行业组织力量较为薄弱,资源聚集能力不足,行业组织很难覆盖到职教,特别是县级职教。

  五是内部治理结构有待完善。目前的职教集团多为松散的联盟,凝聚力和控制力较小,成员退出集团几乎不需要任何手续。集团的决定对于成员没有约束力,合作活动主要依靠成员之间的契约。近年来出现了一些具有法人地位的职教集团,但主要由职业学校人员副业管理,身份多为教师,对企业业务较为陌生,专业化的职教集团管理人员尚属空白。

  六是教育观念的落后。职教集团要为企业发展和学生职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,否则就会失去生存的土壤。在生源逐步减少的情况下,一些职业学校很容易以招生为导向,降低入学标准,在学年制的基本制度下,人才培养质量难以从整体上得到,这样就降低了企业的满意度。因此,职教集团要发展,必须树立起“质量较好”“服务至上”的教育观念,这也应是职业教育的一个特色。

  高难度的要求我们聚集-大的力量,但难度高不能成为止步不前的理由。只要明确了目标,树立起信心,“再长的路程也能绕过那道弯”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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