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
招生就业处是负责招生就业工作的部门。主要工作职责如下:
1、在院领导的指导下负责为拟定招生就业工作方案,并组织实施。
2、对招生就业工作相关问题,向提出可行性分析或者建议。
3、负责招生与就业宣传工作。
4、负责组织、协调、实施全院招生的具体工作,对招生工作中的情况及时向院领导汇报,并努力完成招生任务。
5、负责组织、安排毕业生的实习就业工作,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。
6、 熟悉毕业生情况,掌握和宣传就业政策,对毕业生进行就业观念的教育。
7、 积极收集招生与就业信息,广泛开拓招生与就业渠道,建立招生与就业信息档案。
8、 认真做好新生报名、登记、录取工作。
9、负责管理招生员,负责指导检查招生员的具体工作。
10、负责审核招生经费的开支使用情况。
11、完成教务部门分配的教学任务。
12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